中華石化網綜合消息 6月28日訊,云南省環保廳日前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中國石油云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境監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確了監管依據、監管范圍、監管內容、監管方式和信息發布等5個方面具體內容。
《工作方案》明確了8項重點監管內容,即: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與環評的相符性;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與主體工程設計、施工同步性;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情況;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情況;施工期業主委托環境監理實施情況;施工期環境監測實施情況;前次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的整改要求落實情況;限期整改和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
《工作方案》明確規定,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三級環保部門采取行政檢查與環境監察相結合、聯合監察與分級監察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檢查;現場檢查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專家、群眾代表、新聞媒體參加。
安寧市環保局每月不少于1次現場檢查,昆明市環保局每兩個月不少于1次現場檢查,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每季度不少于1次現場檢查;根據項目建設情況,適當增加不定期檢查頻次。安寧市環保局要派專人駐廠監督。
《工作方案》還對信息發布做出如下規定: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每月5日前,分別向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環保部門書面報告上月工程項目進展情況、環境保護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項目環境監理單位每月5日前,分別向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環保部門書面報告上月工程環境監理情況及存在問題;安寧市環保局每月5日前向昆明市環保局報告上月現場監察情況;昆明市環保局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發布上季度環境監管信息;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負責監管信息發布的組織協調工作。
又訊云南省環保廳日前正式向社會公布了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批復稱,中石油云南煉油項目環評符合法定程序,科學嚴謹。
云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評從委托到批復,前后歷時兩年7個月。項目采用全加氫工藝流程和先進工藝技術,達到國際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地方環保部門核定的總量控制要求,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可以滿足風險事故的防范和處理要求,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中石油云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建設和運營中,在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各項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條件下,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證,項目建設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