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條件,認真審核,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近日,江蘇省政府出臺《關于深入推進全省化工行業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全面推進化工行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科學規劃產業布局
江蘇是化工大省,各類化工生產、經營、倉儲企業面廣量大,特別是沿江沿海的重化工企業多,安全風險很高。為堅守安全生產紅線,《實施意見》提出要全面實施區域協調、江海聯動發展,全面落實“減化”要求,倒逼事故風險高、安全隱患突出的化工企業轉型升級,補齊安全短板,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實施意見》提出,科學規劃產業布局。在沿江地區,重點實施壓減、轉移、改造、提升計劃。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在太湖地區,重點實施轉移、關停、淘汰、整治等計劃。在沿海地區,重點實施先進、高端、綠色化工規范發展計劃。在蘇北地區,重點實施園區提升、產業鏈延伸和創新發展計劃。
建立重要化工設施(裝置)地理信息系統,時刻掌握轄區內重要化工設施(裝置)具體位置、數量、產品屬性和應急救援措施等。嚴格限制過剩產能。處于人口密集區和安全環保敏感區域,不符合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安全環保不達標的化工企業必須轉型、轉移、改造或關閉。
提高行業準入門檻
根據《實施意見》,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的化工企業,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化工園區外的,制定出臺以生產工藝技術與裝置能力、安全環保指標、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產品質量等級等為主要內容的化工產品(特別是精細化學品)綜合性規范條件或地方標準。
針對化工企業災害事故防范及處置實際需要,適時制定出臺高于國家現行化工企業防火設計技術標準規范的地方標準,并在全省執行。健全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安監、環保等部門針對化工建設項目的聯合會商制度。對以復配或其他物理方式生產的、環境污染影響小的、安全風險低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化工建設項目,可由縣(市、區)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其他化工項目一律由設區市的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
限制新建劇毒化學品、有毒氣體類項目,不再批準新的光氣生產裝置和生產點建設項目,從嚴審批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涉及高危工藝的化工項目。
嚴格安全生產管理
為加強源頭安全管理,《實施意見》提出,各類化工企業要認真組織實施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抓住泄漏、火災、爆炸等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關鍵環節,科學準確地評估危險因素,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安全設施設計,組織建設項目施工和竣工驗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各類化工企業要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保護層分析(LOPA)、安全完整性等級分析(SIL)等風險評估方法辨識、排查安全風險,完善風險排查、評估、預警和防控機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的閉環管理,確保隱患及時消除。建立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安全評估、建檔備案、應急管理等工作機制,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測、視頻監控、自動化控制等有效的管控和預警。
各類化工企業要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特殊作業要嚴格執行《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履行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專門監護人員,對易燃易爆場所的動火作業推行第三方專業化服務。要落實對承包商的管理,嚴格資格審查,加強過程管理和考核評估,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建設全省統一的化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平臺,基本實現化工產品生產、儲存、流通和廢棄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共享。加快化工企業自動化改造,引導企業利用智能控制等先進技術改造提升現有生產裝置,通過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減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質的獨棟廠房作業場所人員數量等措施,降低安全風險。化學品儲存罐區建設要確保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確保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確保與周邊場所的距離滿足規定要求,必須設置自動控制系統。提倡危險化學品集中經營、集中儲存,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提高運輸器具質量標準,嚴格從業人員培訓和資質管理,強化運輸全過程管理。
推動化工園區規范化管理
《實施意見》提出,規范化工園區發展。每5年開展一次區域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和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壓減、淘汰落后化工園區,對規模小、產業關聯度低、安全環保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拆遷不到位、周邊社區居民反應強烈,且持續整改仍不達標的化工園區,園區內企業由地方政府限期搬遷或關停并轉。推動化工企業入園進區,實施“江海聯動”,推動沿江、環太湖化工生產企業搬遷進入沿海化工園區。
化工園區與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環境敏感目標等重點公共區域之間,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立隔離帶和保證必需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開展智慧化工園區試點,完善化工園區監控、消防、應急等系統平臺,建立網上交易、倉儲、物流、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及公共基礎數據庫,建成一批智慧園區和智能工廠。化工園區應當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洗車場,并運用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時監控,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封閉管理。
從嚴控制化工園區外新增化工重點監測點(指由地方政府設立的、位于化工園區外且暫不具備搬遷入園條件的重點化工企業),化工重點監測點必須由設區市人民政府認定,進一步規范化工重點監測點的運行管理,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安全、環保、節能、節水、職業衛生等要求的取消化工重點監測點。
建立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環保、交通運輸、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安監、海事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園區的處罰力度,從嚴從重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化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證照手續不全的或在特殊作業環節發生亡人事故的,一律停產整頓,整頓不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開工生產和申(換)領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化工園區1年內發生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響的安全環保事故事件,或未通過區域安全風險評價、環境影響區域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的,實施建設項目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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