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日,俄羅斯聯邦政府發布第51號令,命令規定將俄羅斯出口到海關聯盟協定成員國以外的石油產品出口關稅下調。
根據該命令的規定,石油輕餾出物和中餾出物、粗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ㄩg)二烯及其它液化汽體的出口關稅由133.5美元/噸下調至120.7美元/噸。液體燃料(對外貿易活動商品名錄2710195100-2710196900―燃料油)、潤滑油(對外貿易活動商品名錄2710197100-2710199900)和使用過的石油產品(對外貿易活動商品名錄2710910000-2710990000)的出口關稅從71.9美元/噸下調至65美元/噸。該命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1個月后生效(已于2月6日公布)。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