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

通知強調要促進能源清潔發展,由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立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法規、政策,按照簡化、普惠、穩定、漸變的原則,在規劃統籌、并網消納、價格機制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和政策調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
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
建立對能源開發生產、貿易運輸、設備制造、轉化利用等環節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
以下為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0〕3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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