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中國政府網15日發布《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多項能源類行政審批項目被取消或下放。
《決定》稱,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0項,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3項;取消或下放管理層級的機關內部事項和涉密事項13項。另有16項擬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其中,取消的能源類行政審批項目包括:企業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天然氣煤層氣對外合作合同審批等。
下放到地方的能源類行政審批項目包括:企業投資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設的水電站項目、企業投資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企業投資燃煤背壓熱電項目、企業投資風電站項目、企業投資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以及列入國家規劃的非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電壓等級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企業投資非跨境、跨省(區、市)的油氣輸送管網項目等。
《決定》提出,對取消的投資審批項目,國土資源、環保、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投資主管部門通過備案發現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劃和產業政策要求的投資項目,要通知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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