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下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銷售點擊分類結構問題的通知》,《通知》顯示,未來國家將逐步建立結構清晰、比價合理、繁簡適當的銷售電價分類結構體系,將現行銷售電價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和工商業及其它用電。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銷售電價分類結構中明確表示,在5年調整過渡期內,將現行大工業用電中的電解鋁、電爐鐵合金、電解燒堿、黃磷、電石、中小化肥等用電逐步歸并于大工業用電類。
大工業用電:是指受電變壓器(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電:(1)以電為原動力,或以電冶煉、烘焙、熔焊、電解、電化、電熱的工業生產用電;(2)鐵路(包括地下鐵路、城鐵)、航運、電車及石油(天然氣、熱力)加壓站生產用電;(3)自來水、工業實驗、電子計算中心、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生產用電。
中小化肥用電:是指年生產能力為30萬噸以下(不含30萬噸)的單系列合成氨、磷肥、鉀肥、復合肥料生產企業中化肥生產用電。其中復合肥料是指含有氮磷鉀兩種以上(含兩種)元素的礦物質,經過化學方法加工制成的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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