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8月6日“價格承諾”協議正式實施,在結束中歐光伏“外戰”的同時,中國近百家光伏企業分食7GW歐盟市場的“內戰”也正式打響。記者5日從業內獲悉,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和光伏企業已經初步敲定“631”的配額分配方案,即60%配額按照企業出口比例分配,其余30%和10%分別分配給積極抗辯企業和小企業,《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產品價格承諾實施辦法》正在業內征求意見。
《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產品價格承諾實施辦法》中已明確“配額”的分配方式和標準,即將年度出口數量的60%份額按照企業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組件占我對歐出口光伏電池組件的份額進行分配;將年度出口數量的30%作為鼓勵和重點支持份額分配給參加行業抗辯企業;將年度出口數量的10%份額優先用于扶持出口規模較小企業以及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財務狀況良好的光伏電池出口。
據悉,這份方案經過企業征求意見之后,還要向國家有關部門報批。但該方案內容僅在業內公告和執行,并不會對外界公開。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達成的價格承諾方案中的價格和配額都不是固定不變的。按照承諾內容,價格將參照彭博社上一季度的平均價格,當基準價格浮動超過5%時,將會重新調整最低價格。而配額也是參照上一年度的消費數量,如果差異超過10%,也將重新調整。
因此,機電商會也將定期向歐委會提交價格承諾執行情況的報告,并對企業分配數量進行分析和動態調整,調配方案將優先鼓勵價格承諾工作完成較好的企業。此外,如果企業變相低于承諾價格申報出口、擅自轉讓、倒賣或變相倒賣所分配的出口數量等,機電商會將采取暫停或停止開具承諾證明、削減或取消本年度出口數量以及下一年度出口數量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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