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0日對外發布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間我國煤電過剩風險日益顯現,各地違規建設煤電項目情況仍然存在,要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規范煤電開工建設秩序,嚴肅處理違規建設項目,化解煤電潛在過剩風險。
國家能源局當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控煤電規劃建設的通知》。通知提出,未取齊開工必要支持性文件而開工建設的煤電項目,相應省級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對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為紅色省份的項目(不含民生熱電),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在取齊必要支持性文件后仍需暫緩建設,待預警等級轉為綠色后,在國家的指導下逐步恢復建設。
通知明確,要結合國家定期發布的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進一步加大風險預警等級為紅色省份自用煤電項目(不含民生熱電)規劃建設的調控力度。此外,為避免因接受外來煤電造成受端省份電力冗余,要按需推進煤電基地配套煤電項目的規劃建設,并相應調整配套風電、光伏發電投產時序。
專家介紹,近年來,我國用電量增速趨緩,煤電行業面臨利用小時數下降、規劃建設規模較電力需求偏大等問題。隨著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煤電過剩風險逐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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