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為了加強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實現消費稅重點稅源專人現場集中管理的目標,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將于今日起施行。
《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汽油、柴油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無鉛汽油適用稅率每升0.2元,含鉛汽油(鉛含量每升超過0.013克)適用稅率每升0.28元,柴油適用稅率每升0.1元。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原油加工能力、生產裝置、儲油設施、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辦法》同時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納稅人以化工原料名義銷售的可用于調和為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計劃及調整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的管理。
計劃每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股份)公司提出,經國家稅務總局核準后下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以化工原料名義銷售的可用于調和為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的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供應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于次年1月31日前將計劃執行情況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
《辦法》同時要求,使用計劃內可用于調和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使用單位計劃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使用單位銷售的汽油、柴油征收消費稅。
hc360慧聰網石油訊:記者日前獲悉,為了加強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實現消費稅重點稅源專人現場集中管理的目標,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將于今日起施行。
《汽油、柴油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汽油、柴油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無鉛汽油適用稅率每升0.2元,含鉛汽油(鉛含量每升超過0.013克)適用稅率每升0.28元,柴油適用稅率每升0.1元。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其原油加工能力、生產裝置、儲油設施、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辦法》同時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納稅人以化工原料名義銷售的可用于調和為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計劃及調整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的管理。
計劃每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股份)公司提出,經國家稅務總局核準后下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以化工原料名義銷售的可用于調和為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的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供應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于次年1月31日前將計劃執行情況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
《辦法》同時要求,使用計劃內可用于調和汽油、柴油的石腦油、溶劑油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使用單位計劃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使用單位銷售的汽油、柴油征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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