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國已經有16個省份出臺涉及出租汽車收費減免政策,7個省份將收費減免方案上報,4個省份擬定了清理規范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初步意見。
記者25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了解到,截至6月底,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西、貴州、西藏、陜西已經出臺了涉及出租汽車收費減免政策。
這些省份,分別免收了向出租汽車司機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價格調節基金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了機動車排污費、違章公告費、客運從業人員學習費等不合理收費;降低了公路養路費、計價器檢定費、安全技術檢驗費等收費標準。
此外,截至6月底,北京、山西、江蘇、湖北、廣東、重慶、新疆已將收費減免方案上報省級人民政府,待政府批準后發布;浙江、福建、海南、云南擬定了清理規范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初步意見。
記者從發展改革委價格司了解到,清理整頓涉及出租汽車收費工作進展順利,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減輕了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的負擔,保障了石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發展改革委決定于7月25日至8月20日在全國組織開展涉及出租汽車收費重點檢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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