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通知出現在中石化成都地區各個加油站內,上面稱:“將于2006年12月31日停止按油卡供油,沒加完的油將按當時購油價退還。”這份看似簡明扼要的通知,卻在成都眾多車主中引起了巨大的反響:當初購買時對方并沒有約定截止日期,如今中石化卻單方面提出終止日期;同時,沒有用完的油料將按當初購買的價格“退錢”,這簡直就是一份“霸王通知”!
剩兩千多升汽油我放哪里?
去年10月份,崔先生按當時的價格從中石化加油站購買了1噸93#汽油并辦理了油卡。因他尚有一些汽油儲備,新購的1噸油一直未用。
近日,崔先生在加油時得知中石化的通知,要求持有油卡的消費者在12月31日前將油卡上剩余油加完或提走,否則逾期加油時將按照舊的油價對剩余油進行換算折價。他以加油站說話不算數侵害其權益為由與加油站進行了交涉,但加油站表示,如果剩余油不能提走或加完,可按原價退錢。
另外一位車主的情況更加復雜:“以前購買了油卡后,我一直都用現金付油錢,從來不用油卡,本來準備等油價漲到每升七八元時再用,現在中石化一紙通知就說不行了?”讓他感到煩惱的是,眼下他的油卡上還剩3000多升93#汽油,“到時這么多汽油我放在哪里?”
油價漲了中石化不干了?
與崔先生一樣苦惱的還有王先生和張先生。他們告訴記者,當初購買油卡是受了加油站工作人員的宣傳,不需要什么手續,拿錢就可以辦理。許多車主認為:從加油站購得的油卡上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加油站應嚴格按照契約履行義務。
張先生表示,當初購買油卡時,并沒有約定必須在某時間段內使用完,如今中石化單方面提出使用截止期限,太不公平。
對于此次中石化單方面提出“年底停止繼續供油”,車主們認為最大的可能是油價連續上漲,大量“已售未提”的油卡令中石化虧損了。
調整原因尚不得而知
昨日下午,記者在市內某中石化加油站看到了這份通知。該加油站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加油站是根據中石化川渝分公司的有關規定作的,至于“上級單位經營政策調整”為何要在今年底停止為油卡供油,加油站工作人員稱“不清楚,通知是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張貼的。”
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沒能聯系上中石化川渝、三川分公司有關人士。對于中石化是因為何種經營政策調整而做出“12月31日后停止為油卡加油”的,記者和眾多車主也不得而知。
中石油油卡可正常使用
另據了解,目前中石油成都地區各加油站汽油卡仍可正常使用。有關人士表示,對于中石化將在年底停止使用油卡的事情并不清楚,未來中石油是否也會停止使用油卡,該人士表示,至少目前他還沒有聽說有類似計劃。
律師說法
中石化涉嫌違約
成都某律師事務所何律師認為,中石化變更預購油品保管期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份通告給了消費者兩個不公平的選項。“加油站按原來的價格售予消費者‘油卡’成品油且全額收取油費,表明加油站代消費者儲存汽油及油品買賣關系已經依法成立;成品油系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藏需要特殊容器,讓消費者在限定時間內提走剩余汽油,存在故意刁難的嫌疑;消費者所持的‘油卡’是一份已經生效的商品買賣合同,經營者有義務按照合同價格兌現商品和服務,不能在油價上漲之后按原價退款,否則就構成合同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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