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油期貨價為40美元/桶時也許是各種油品改革方案出臺的好時機。
“成品油定價新機制與燃油稅等一攬子改革方案其實早就做好了,今年如果國際原油期貨價格跌至40美元/桶,可能就會一并出臺。”1月18日,一位權威人士告訴本報,他預測在今年下半年,國際原油價格可能下探至這一價位。
此前,就在國際原油期貨價格一路下跌之時,以及國內“油價下調”呼聲一再高漲之際,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自1月14日,將汽油價格每噸降低220元,將航空煤油價格每噸降低90元。
不過,只有4%的下調幅度讓業界很是“不爽”,認為油價下調并沒到位,“如果油價是隨著國際市場的上漲而上漲,國際油價大幅下跌不應只降一點。”
1月16日,國際原油期貨價為51美元/桶,跌至20個月來最低點;之前曾有消息說,新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啟動時機是國際原油價在50至55美元/桶時,業界因此對尚未出臺的新定價機制充滿了各種想象。
國內油價仍然偏低?
“但40美元才是一個妥善的出臺時點。”上述人士說。那么,另一方面,如果依照此種邏輯,國內油價也應該相應做出多次下調,然而,這位人士認為國內油價(含稅)與國際相比,仍然偏低。
其理由是,倘若從石油產業的生產效率水平的裸價與國際上比較,中國油價高于美、德、英等國家,僅低于法、日;而從成品油的完稅價格比較,該價格體現消費者對成品油消費的負擔水平,中國油價除高于美國外,均低于其他國家。
目前,中國成品油價格包括國家對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汽油、柴油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汽油、柴油消費稅,但未包括道路修建和養護的費用。
“這應該是兩個價格體系,一個是國際油價,另一個是國內油價,說是要和國際接軌,可何時接與怎樣接難度很大。”一位發改委專家說。
在專家看來,中國原油平均價格的40%受到國際原油漲價的影響,因為中國原油進口量約占原油總消費量的40%,加之國內原油開采成本短期內基本穩定。而根據國際經驗,當原油價格占成品油價格的50%多時,國際原油價格的漲落對中國成品油總成本上漲(或下落)的影響可能僅為20%左右。
不過,中國能源網CIO韓曉平說,這次調價,單從油價來看,4%的降幅等于是沒有動;而依據過去的經驗,油價每降一次,接下去都將升幾次,結果形成國內油價“跟漲不跟跌”的怪圈,此次調價是時隔一年零八個月的首次降價。
不過,此次小幅度降價也讓中石油、中石化受到些許“挫折”。
之前不久,中石油總經理蔣潔敏在1月5日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工作會議上說,雖然目前國際原油價格相對較低,但我國成品油價格也還是倒掛;為把油價控制在公眾可承受的范圍之內,我國對成品油進行了政府定價,而這個價格遠低于國際市場的油價。
“實際上,現在油價已經不倒掛了,當國際油價在55-57美元之間,基本上煉油盈虧就持平了。”中石油華南銷售公司的晏然認為。
此點位也被業界認為是發改委采取油價改革措施的時機,因為如果在國內成品油價格還沒有達到石油加工企業盈虧平衡點的情況下降價,可能會影響市場供應。
不過,至于業界抱怨的油價降幅太低,上述權威人士解釋,此舉除受國際油價下跌影響外,更是為下一步的改革方案出臺做鋪墊。
他說:“畢竟費改稅還沒有啟動,包括資源成本等均未加進油價,這些都得預留空間。這樣便不難理解,為何此次降價幅度不大了。”
因此,當務之急不是局限于油價的降與否問題,而是如何打破舊格局,構建一種市場經濟的石油體系,換言之,是系統工程、是能源體制的一攬子重建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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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攬子重建
“很多年前,我們就提出過最理想的成品油定價方案是將燃油稅、資源稅等稅費等全部放在油價里。”上述發改委專家說,“但這在機制與體制上很難實現,比如全部放進油價里后,怎樣再從油價中拿出來,無論是技術還是政策難度都很大。”
“而從國內現有石油價格形成機制看,雖然國內石油價格隨著國際市場油價的變化不斷調整,但政府對成品油價格的限制使之很難真實地反映國際油價波動對我國的影響以及國內市場供求關系。”晏然表示。
現有成品油定價機制,俗稱“三地機制”,即上月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的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加上成品油流通費等,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幅度超過8%時,國家發改委重新確定國內成品油的零售基準價。
而已經公開的成品油新定價形成機制為:國內汽、柴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有控制地接軌,原則上合理補償煉油企業加工成本、適當盈利的原則確定。也俗稱“原油成本法”,即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納斯(Minas)三地原油價格為基準,從而盯住國際原油價格,由直接接軌,變成間接接軌。
“如果按照新的定價機制,煉廠出廠價將要漲1000多元,顯然現在還沒有實施。”晏然稱。
但對此,韓曉平卻認為,未來煉廠漲價應該要有憑據,去參照國際上的煉油標準再定價。“不過,根本還在于要理順整個能源機制,而在高油價之下,這些則有可能做到。”他說。
提及“原油成本法”弊端,晏然表示,成本加利潤實際上認可了既得利益。壟斷行業最大的特點是“三高”:收入高,成本高,利潤高。在沒有充分市場競爭的情況下,成本存在水分,加上工作效率低下,況且成本無法做實際判斷,惟一只能是按照現在的成本作為標準,這就意味著接受石油企業低效率,不健全的成本效益核算,換言之是維護壟斷行業收入和福利的既得利益。
更甚者,成本加利潤,相對于總投入而言,就算是采用社會平均利潤率來定,石油行業的實際利潤率同樣是很高的,這同樣也是對壟斷利益的一種認可。
“如何確定成本問題和利潤問題,最終要靠市場自由競爭來判定。”晏然稱。
他說,在目前市場壟斷的情況下,若是政府介入利潤的定價,那么水平的具體認定過程注定又是各個利益集團討價還價的過程,而只要有政府干預和利益主體的存在,權利和利益尋租可能就難以避免。“總之,應該積極推動資源稅、能源稅、燃油稅等的推出,將民眾承擔的相應的能源隱性成本稅費化、明朗化、法制化,還油價一個合理的本來面目。”
而這樣的油價或許才是和國際油價接軌的真正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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