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到201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達到10%,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3億噸標準煤,比2005年增長近1倍。
根據《規劃》,在“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期間,我國將繼續大力發展水電,加快發展生物質能、風電和太陽能,加強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應中的比重,為更大規模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創造條件。 201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中,水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9億千瓦,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5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總容量達到30萬千瓦。
此外,2010年,我國沼氣年利用量將達到190億立方米,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達到1.5億平方米,增加非糧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萬噸,生物柴油年利用量達到20萬噸。
《規劃》提出,我國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的供電問題,增加農村清潔生活燃料供應,促進農村能源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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