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一片關于成品油即將提價的猜測中,國家發改委5月8日并未調整油價,而是撩開了已經執行了5個月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的神秘面紗。發改委在其網站上公布了《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根據該《辦法》,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這是去年12月19日發改委開始施行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以來,首度公開該機制的細節。
如何計算4%?
如何計算這個4%?發改委價格司一位權威人士向CBN記者解釋說,“4%的計算基數是上一次確定調價時22個工作日的國際油價的移動平均價格,而不是調價前某一個時間點上的國際油價”。
由于《辦法》指的是“工作日”,這意味著國內成品油價格最快也要30天調整一次(按每5個工作日搭配2個休息日計算)。
有專家在接受CBN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里面有一個懸疑,政府并沒有透露我國的成品油調價參考了哪些國際原油價格。
常見的原油品種就有WTI、布倫特、米納斯、辛塔、杜里、塔皮斯、新加坡原油市場價格等指標。
而且,各種原油價格有時差距還很大。5月7日,米納斯的現貨價格是61.02美元/桶,而WTI的期貨價格是每桶56.71美元,相差7.6%。中投證券研究員芮定坤認為,我國可能會使用一個三地原油均價的概念。
更加引人注意的是,《辦法》強調,“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汽、柴油價格”,這里用的是一個“可”字。
一位基金研究員表示,“22日和4%是調價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分析師楊偉也認為,這說明政府仍然指導著定價,調價并非板上釘釘。
但廈門大學能源專家林伯強教授的看法不同,“對于這個字,也不能太過計較。既然有了22日和4%的概念,那么國家就應該會調整,否則就不必推出該機制。”
“加工利潤率”沒有明確
在《辦法》中,發改委表示,國內成品油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
《辦法》還第一次明確地將成品油與國際油價聯動的范圍限制在每桶130美元以內。根據《辦法》,當國際油價低于每桶80美元時,國內成品油價將以國際油價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和合理利潤確定。當國際油價高于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若國際油價重新沖上每桶130美元高位或以上,根據辦法,成品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
而高于每桶130美元時,按照兼顧生產者、消費者利益,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原則,采取適當財稅政策保證成品油生產和供應,汽、柴油價格原則上將不提或少提。
“加工利潤率依然沒說清楚。”一位基金公司的石化研究員對此表示。
而林伯強則表示,這個加工利潤率不會太高,“應該在10%以內,政府會考慮石油企業的合理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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