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煤炭等礦產品價格上漲,改革后按照資源品價格征收的資源稅收入增速居各大稅種之首,前8個月資源稅收入逼近去年全年。綠色稅種資源稅通過稅收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效應正在顯現。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相比于改革前的從量計稅,從價計征建立了稅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鉤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稅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鉤,有利于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
收入快漲增速居首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原油、天然氣、煤炭等礦產資源開采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種,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資源稅暫行條例,確定了普遍征收、從量定額計征方法。
大部分資源品從量定額計征相對固化的稅額標準與體現供求關系、稀缺程度的資源價格不掛鉤,資源不能隨價格變化而自動調整,弊端日益凸顯。資源價格上漲時不能相應增加稅收,價格低迷時又難以為企業及時減負,資源稅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的功能下降,與礦業市場發展不適應。
因此,我國于2010年起先后實施了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6個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關收費基金,去年5月將從價計征基本推開到所有資源品目。
由于煤炭等資源品價格快速上漲,這也帶來資源稅收入快速增長。
根據財政部數據,今年1~8月資源稅收入共計914億元,接近去年資源稅全年收入(951億元),同比增長高達58.4%,居各大稅種之首,遠遠高于同期稅收總收入11.6%的增速。
以產煤大省山西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價格出現一輪上漲,累計噸煤綜合售價漲至433元,同比上漲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資源稅收入達到139億元,同比上漲151%,比改革前的從量定額方式增收119億元,實現煤炭資源稅與煤炭價格“正相關”。
此次資源稅改革明確規定,改革后收入分配進一步向地方傾斜,原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后全部留歸地方,中央不再分成,使得地方實際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地方加快建立完善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損害補償機制,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和財政優勢,有力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據統計,受原油、煤炭等主要資源價格快速上漲的影響,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有26個省資源稅實現增收,其中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資源稅收入分別增長142%、122%和109%,占地方稅收入總量分別達到32%、20%和15%,比去年同期分別提高了19%、12%和9%。
以新疆庫車縣為例,油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以來累計實現資源稅收入76億元,比改革前的從量計征增收66億元,有力推動了民族地區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對改善民生、穩疆興疆起到了積極作用。
“采富棄貧”模式被摒棄
煤炭等資源品價漲稅增可以防止企業獲得超額利潤,避免行業發展過熱。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從價計征增強了資源稅的調節功能,有效平抑了煤價高企帶來的超額利潤,煤炭市場未出現投機性炒礦。”
另外,政府可以將增長的稅收收入用于壓減落后產能背后的職工安置,保護環境,助力去產能。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認為,以往,尋找富礦、丟棄貧礦的“吃白菜心”式開發,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與綠色發展的國家治理新理念相違背。在此情況下,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別是在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正向調節作用下,礦產企業紛紛摒棄原來“采富棄貧”的經營模式,轉而選擇“吃干榨凈”低品位礦。
四川攀鋼礦業公司是生產精鐵礦的企業。資源稅改革前,由于舊稅制采取從量定額的計稅方式,企業不論開采高品位鐵原礦還是開采低品位鐵原礦,每噸都要承擔5.7元的資源稅,用礦價換算,低品位礦的稅負達高品位礦的3倍。公司缺乏利用低品位礦的“動力”,選擇將低品位礦閑置不用。
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后,新稅制按鐵精礦確定稅率,對高品位、低品位礦“一視同仁”,稅負更趨公平合理,“目前公司每一噸低品位原礦需繳納資源稅1.5元,與改革前需繳納的5.7元相比,降幅達73%。”攀鋼礦業公司財務負責人表示。借著資源稅全面改革的“東風”,攀鋼礦業正積極推進工藝升級,加大對低品位原礦的綜合利用。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資源稅改革后,從價計征對資源賦存條件好、價格高的多征稅,條件差、價格低的少征稅。通過價格的杠桿,促進企業合理利用資源。這不僅有助于礦業企業健康發展,也為礦山治理、環境保護起到了有力促進作用。
此次資源稅改革不僅對資源消耗高、污染環境的增加稅收成本,對節約資源、利于環保的給予稅收優惠,這也促使企業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江蘇省淮安市巖鹽資源儲量居全國首位,該市鹽化工行業龍頭企業井神鹽化股份有限公司,從去年7月到今年6月,共計繳納資源稅1816余萬元,“如果按以前從量計征方法征稅,應該繳納資源稅3271萬元,實際減輕稅負近1455萬元。”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減下來的資金全部投入到技術創新和資源循環利用上,自主研發“井下循環制純堿工藝”等項目,充分運用減稅杠桿撬動綠色制造動能,走出了資源綜合利用的新路。
數據顯示,資源稅改革一年來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稅近42億元,通過資源稅收的調節作用,推動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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