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天津聚醚新材料有限公司(籌)投資新設項目合作的議案》,董事會同意終止公司與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資產公司”)關于天津聚醚新材料有限公司(籌)投資新設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合作。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8月5日披露的《關于終止天津聚醚新材料有限公司(籌)投資新設項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8)。
公司與中石化資產公司于2024年8月5日簽署《備忘錄》。備忘錄中約定:針對投資款的70%,如北京產權交易所同意按照交易規則有關規定返還給公司,中石化資產公司對此無異議,并同意共同協調北京產權交易所向公司返還該款項;針對投資款的30%(保證金),由于中石化資產公司與公司尚存在爭議,為此雙方同意將該爭議事項通過位于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天津奧克聚醚有限公司(籌)投資協議》和《合資經營合同》對此有不同約定的以備忘錄為準,爭議解決之前,保證金款項轉至中石化資產公司指定賬戶。
近日,北京產權交易所已同意并分別將上述投資款的70%和上述投資款的30%(保證金)分別轉至公司的指定賬戶和中石化資產公司的指定賬戶。公司已收到北京產權交易所返還的70%投資款,即17,465.00萬元。投資款的30%,即7,485.00萬元將按《備忘錄》約定,在爭議解決之前存放于中石化資產公司的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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