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承諾加入WTO后三年放開石油零售市場、五年放開石油批發市場,目前,埃索、美孚、BP等外國公司已經兵臨城下,國際競爭國內化的趨勢明顯增強。專家指出,我國石油流通管理的壟斷格局帶來不少弊端,將影響其自身發展和參與競爭,變革石油業體制迫在眉睫。
1998年我國對石化行業進行重組,在行業內初步形成了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大國有公司競爭的局面。但由于采取劃地域而治的行業重組方式,導致產業鏈不匹配和市場控制力區域性不均衡,實際上形成了區域性壟斷的格局。在成品油領域,中石油、中石化兩大石油公司利用其優勢地位,對它們之外的成品油企業實行了壟斷或者變相壟斷,在石油產品銷售上實行內部價格,限制了石油業的有序、有效競爭。
專家指出,有效競爭缺乏將導致國際競爭力低下。盡管通過重組,已經形成了兩個能夠進入世界500強之列的、上下游一體化的巨型公司,中海油也進入了世界石油業50強的行列,但與跨國石油公司相比,在經濟總量、贏利能力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差距。據了解,中石化銷售利潤率為1%左右,遠低于埃克森(6.32%)和BP-阿莫科(4.77%);500強前100名的國際級大石化公司的銷售利潤率是我國石化企業的6-20倍。此外,加油站的惡性競爭也應該為我國石油行業敲響警鐘。兩大公司為了壟斷成品油零售市場,不計成本競相高價大量收購加油站,許多加油站收購價格高于評估價數倍以至于數十倍,這造成了企業資金大量流失和管理上的混亂。
從經濟屬性和我國實際情況來看,石油不屬于典型意義上的自然壟斷產品,而是具有競爭性的產品,其價格最終應由市場決定。國務院體改辦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何曉明指出,我國石油資源散布全國各地,原油屬于價格/重量比較高的產品,適于長途調運,現有各石油企業的任何一家都不應具有壟斷地位。同時,獨立的輸油管道在石油配送關系中只是一個組成部分,而作為燃料,煤炭、進口原油已經成為國產石油的有力競爭者。我國應盡快重新調整國家和企業的石油發展戰略,打破壟斷,建立起3-5家綜合性大石油公司的流通機構和一批專業化的經銷公司相結合的流通體制模式。
國務院體改辦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宦國渝強調,中國石油流通體制亟需調整政策,按有效競爭和嚴格資質管理原則改變現狀。
首先,制定符合市場經濟和WTO要求的石油經營規則。國家石油行業管理部門應及早制定有關反壟斷的法律或規定,確保在石油資源、石化產品和技術服務等方面形成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全國性大市場。成品油經營實行資質審查登記制度,變嚴格的進入審批制為以資質管理為中心的進入管理制。同時,對一些自然壟斷環節,如輸油管道經營等,實行必要的政府管制。
其次,在石油行業上游領域,打破現有的資源壟斷。國家采取規定勘探區塊作業量和縮短可勘探區塊占有期限,提高區塊延期占有費用等措施,使石油天然氣區塊的轉手速度加快。在對外合作方面,我國通過產品分成合同與國際石油公司合作開采油氣資源的基本方式將維持不變,但需要對合同條款進一步調整修改,逐步放寬外方合作伙伴自主銷售其利潤油、氣的條件。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上游油氣領域。
再次,在石油中下游煉化和批發零售領域,逐步打破兩大公司的專營壟斷格局。以提高我國石油流通企業加入WTO后成品油競爭力為中心設計政策,不以兩大公司為中心目標。在加入WTO的過渡期內,允許有條件的兩大公司以外的石油公司提前進入批發市場;支持兩大公司以外的石油公司按自愿原則以多種方式結合發展做大做強;允許符合資質條件的零售商新建加油站及參與加油站建設招標,取消建設布點要兩大公司同意的要求;按規劃、資質條件、結合招標管理項目建設,高速公路建加油站一律實行控制,公路部門不得自建,要和其他公司一起招標。
此外,要注意在體制改革中協調多方利益關系,讓市場經濟的參與者們都獲得相應的利益。從勘探開發到成品油銷售、消費,油氣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除了上中游利益最大化外,要注意考慮電廠、工業用油、化肥、農民、航空等成品油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