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的成立,是我國金融管制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金融管制是一國政府對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的集中體現,是政府對金融市場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制度措施。金融管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證金融的穩定發展,并爭取最低限度影響金融機構和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目前我國已經加入了世貿組織,經濟、市場背景發生了質的變化,勢必會增大金融管制的難度。面對按國際規則運行的跨國金融機構,我國金融管制必須做出相應調整和創新。
完善我國金融管制勢在必行
我國金融業已經處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金融交易和金融產品具有越來越強的國際化與復雜性,這將導致金融風險的引發和傳遞在更快更廣的層次上展開,金融管制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隨著金融和經濟的進一步開放,金融管制面對的各種條件也發生了變化。
一是金融管制的作用對象發生了變化。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一些銀行、證券、保險之間邊緣業務的合作與創新不斷出現,使得金融業具有多變性和復雜性的特點,而且金融業進入國際市場的速度在加快。因此金融管制必須盡快完善。
二是金融管制的作用機制發生了質的變化。隨著資本的跨國流動,金融危機和動蕩也具有國際傳染性,原有封閉經濟自然產生的防火墻就相應減弱甚至消失,國外金融危機和動蕩對我國金融市場會形成較強的關聯性,將直接影響我國的金融管制。金融市場開放向傳統的金融管制提出了挑戰,并開始突破國別金融管制體系,使得原有金融管制的作用機制發生了變化。
三是金融管制的制度背景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的金融市場中,我國金融管制原先的封閉經濟的制度背景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隨著制度環境的變遷,要在增加競爭和維持金融市場穩定之間尋找新的均衡點,這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管制都是相當重要的。
四是金融管制面對的市場背景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市場背景也發生了變化。在不斷進行的變革當中,開放的金融市場為公平競爭創造了條件,客觀環境將更加復雜,金融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這對我國的金融管制是更加嚴峻的考驗。
五是金融管制的手段和工具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經濟和金融的對外開放,帶來了轉變金融管制的需要。在較為封閉的經濟環境中,金融管制可以只注重國內金融業,不用重視對跨國金融機構的監管。而目前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防止金融風險在惡性競爭中的累積,有效的金融管制需要采取新的金融管制手段和工具。
在制度創新中完善金融管制
金融管制作為對金融行業管理和約束的規范,是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被約束金融機構的不斷變化,而進行主動或被動地調整和修正的。不適應金融發展的金融管制必然會被淘汰,為保證金融業的穩定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就需要通過制度創新來建立更有效的金融管制。
第一,金融管制應與國際規則接軌。
加入世貿組織意味著金融市場準入標準的逐漸趨同,以及金融市場管理和監督標準的趨同。因此,我國必須盡快實現金融管制法律與國際規則的接軌。
第二,金融管制應當是維護金融主權的重要保證。
經濟開放也要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和金融主權。金融管制應該在國際規則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市場準入手段,鼓勵內資金融機構的合作與創新,適當保護其生存與發展,維護正當競爭,以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和金融主權。
第三,盡快加強微觀金融基礎的改革和完善。
隨著國有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我國微觀金融基礎已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也有些深層問題尚未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政企不分的特征。如果不解決這些問題,國有金融機構將無法與在資本實力、服務水平、內部管理及風險控制能力等方面具有優勢的外資金融機構進行競爭。所以,應該加快國有金融機構向具有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現代金融機構轉變,深入調整微觀金融體制,理清金融產權關系,重構國有金融機構,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力。
第四,金融管制的實施形式和手段應該多樣化。
金融管制應以法律、經濟手段為主,減少行政干預。金融管制應該盡早形成一個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統一實施金融數據的收集、整理加工及分析系統;要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場約束力,充分利用金融管制信息;應該注重借用金融機構內部的力量加強風險防范;同時,也要大力拓展金融管制所涉及的領域和深化金融管制的內容。
據《經濟日報》
完善我國金融管制勢在必行
我國金融業已經處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金融交易和金融產品具有越來越強的國際化與復雜性,這將導致金融風險的引發和傳遞在更快更廣的層次上展開,金融管制將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隨著金融和經濟的進一步開放,金融管制面對的各種條件也發生了變化。
一是金融管制的作用對象發生了變化。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一些銀行、證券、保險之間邊緣業務的合作與創新不斷出現,使得金融業具有多變性和復雜性的特點,而且金融業進入國際市場的速度在加快。因此金融管制必須盡快完善。
二是金融管制的作用機制發生了質的變化。隨著資本的跨國流動,金融危機和動蕩也具有國際傳染性,原有封閉經濟自然產生的防火墻就相應減弱甚至消失,國外金融危機和動蕩對我國金融市場會形成較強的關聯性,將直接影響我國的金融管制。金融市場開放向傳統的金融管制提出了挑戰,并開始突破國別金融管制體系,使得原有金融管制的作用機制發生了變化。
三是金融管制的制度背景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的金融市場中,我國金融管制原先的封閉經濟的制度背景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隨著制度環境的變遷,要在增加競爭和維持金融市場穩定之間尋找新的均衡點,這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管制都是相當重要的。
四是金融管制面對的市場背景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市場背景也發生了變化。在不斷進行的變革當中,開放的金融市場為公平競爭創造了條件,客觀環境將更加復雜,金融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這對我國的金融管制是更加嚴峻的考驗。
五是金融管制的手段和工具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經濟和金融的對外開放,帶來了轉變金融管制的需要。在較為封閉的經濟環境中,金融管制可以只注重國內金融業,不用重視對跨國金融機構的監管。而目前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防止金融風險在惡性競爭中的累積,有效的金融管制需要采取新的金融管制手段和工具。
在制度創新中完善金融管制
金融管制作為對金融行業管理和約束的規范,是隨著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被約束金融機構的不斷變化,而進行主動或被動地調整和修正的。不適應金融發展的金融管制必然會被淘汰,為保證金融業的穩定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就需要通過制度創新來建立更有效的金融管制。
第一,金融管制應與國際規則接軌。
加入世貿組織意味著金融市場準入標準的逐漸趨同,以及金融市場管理和監督標準的趨同。因此,我國必須盡快實現金融管制法律與國際規則的接軌。
第二,金融管制應當是維護金融主權的重要保證。
經濟開放也要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和金融主權。金融管制應該在國際規則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市場準入手段,鼓勵內資金融機構的合作與創新,適當保護其生存與發展,維護正當競爭,以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和金融主權。
第三,盡快加強微觀金融基礎的改革和完善。
隨著國有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我國微觀金融基礎已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也有些深層問題尚未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政企不分的特征。如果不解決這些問題,國有金融機構將無法與在資本實力、服務水平、內部管理及風險控制能力等方面具有優勢的外資金融機構進行競爭。所以,應該加快國有金融機構向具有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現代金融機構轉變,深入調整微觀金融體制,理清金融產權關系,重構國有金融機構,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力。
第四,金融管制的實施形式和手段應該多樣化。
金融管制應以法律、經濟手段為主,減少行政干預。金融管制應該盡早形成一個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統一實施金融數據的收集、整理加工及分析系統;要強化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場約束力,充分利用金融管制信息;應該注重借用金融機構內部的力量加強風險防范;同時,也要大力拓展金融管制所涉及的領域和深化金融管制的內容。
據《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