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兩會提案議案中,清潔能源再次成為兩會熱點。自2006年6月頒布《可再生能源法》以來,我國能源結構中火電結構為主、清潔能源比例太少的狀況沒有得以根本改善。許多代表委員提出,應該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強制規定明確清潔能源的結構比例和補償機制。
清潔能源稅負太重
全國政協委員、新疆國資委主任張繼勛表示,以新疆達坂城風力發電場為例,風能產業公司的增值稅算下來要高于火電和水電。“投資成本高、利潤低限制了已經進入企業的擴張能力,也將準備進入的企業嚇跑了。”
政協委員、摩根大通中國首席執行官方方在去年的提案中就建議將風力發電的增值稅稅率由8.5%暫降為零。他在調研中發現,風力發電因為前期設備和基建投資的總額很大,而運營中變動成本進項稅抵扣很小或幾乎沒有,因而形成了增值稅實際稅負高于火力發電的情況。
但是,盡管目前正在實施的增值稅轉型工作已經逐步落實到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領域中,對上述問題有一定的緩解作用,但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總體稅務負擔仍過重。方方認為,應該出臺明確的政策,進一步適當降低風電電價的增值稅稅率,促進其健康發展。
目前五大發電集團已經開始布局風電與核電,但這些清潔能源的上網比例有限。
在沒有法律強制規定的情況下,電網對火電的偏愛是出于市場因素:火電資源開發得早,入網技術成熟穩定,入網成本低;而清潔能源在技術、穩定性等方面都較火電差很多,發電成本很高,電網公司也因此不愿意接收比火電價格高出近1倍的清潔電能。
分布式發電解決上網瓶頸
針對可再生能源上網難的提案,發改委等相關部門表示,正在努力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上網電價及費用分攤有關規定、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政策的完善和落實工作。
但是,清潔能源上網仍然存在基本的障礙。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蔡國雄委員連續多年來提交建立分布式發電模式的提案,呼吁為可再生能源提供一個上網渠道。
分布式發電被稱為“過渡到未來電力系統的挑戰者”,是以新能源為主要的分布式電源,由于可以設置在用戶附近,又可以作為中、小規模自備電廠電源,正在全世界范圍內迅速普及。
蔡國雄介紹,分布式發電所利用的清潔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潮汐、波浪和地熱等自然能源;也有利用城市垃圾、地下淤泥的發電系統;還有燃氣發電機、微型燃氣輪機、燃料電池等,都可以用來作為分布式能源系統。
蔡國雄說,分布式發電的關鍵是允許電力系統收購民間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并通過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監督確保回購電順利實行。但這方面一直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有效回應。
分布式發電鼓勵五大發電集團之外的普通居民或小型企業,利用自然條件,如小型風電、太陽能電,銷售給電網,從而保證小型清潔能源的上網比例,并滿足居民使用清潔能源的要求。“實際上,電網回購小規模清潔能源在技術方面不存在問題。”蔡國雄表示。最主要的是缺乏法律依據,因此電網并沒有回購動力。
蔡國雄認為,在經濟增速放緩時期,發電和用電矛盾相對緩解,這有利于出臺相關法規,對電源結構進行強制調整。
“過去的能源消費觀念是高能耗高GDP增長,重視發電輕視供電。為了追求高增長,就盲目追求新建電源。為了短期見效益,大量地減少火電站。現在電力需求減緩后,電力建設的主要精力就會放在電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