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如在河南設立研發中心等功能性機構,經過認定后,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將分別享受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資助;今年年底前,河南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確需進口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為鼓勵外商在豫投資興業,河南省政府日前下發了《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在資金、土地、稅收等多個方面出臺優惠政策。
《意見》確定,河南省將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現代農業及物流、商業、旅游、醫療、金融、保險、教育、文化產業等現代服務業。
除設立研發機構可享受資助外,河南還鼓勵多種形式利用外資。《意見》確定,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省財政每年還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用于產業集聚區承接產業轉移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獎勵。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由當地財政按實際到位金額的一定比例獎勵企業經營者,對2010年至2012年成功實現境外上市的企業,省財政還將按募集資金數額的1%給予獎勵。
《意見》還確定,對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除規定必須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核準外,可由各省轄市、縣(市)發展改革部門或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按屬地原則進行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