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發展低碳經濟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但對于如何發展低碳經濟特別是對低碳經濟概念與內涵、度量與標準等基本問題的認識和理解還存在不同看法。推進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并非輕而易舉之事,必須科學認真地對待。其中,低碳經濟實現的階段漸進性值得研究。
實行低碳經濟是人類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
目前,對于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性有多種解讀,其中為了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是重要依據之一。按已探明可開采的儲藏量估計,煤、石油等化石能源將在百年內耗盡,只有實行低碳經濟,開發非化石能源,經濟發展才能持續。按照這種說法,若是化石能源取之不竭,就沒有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了。其實,倡導發展低碳經濟完全是為了人類自身健康生存與發展的需要。因為工業化以來化石能源的使用,給人類生命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和高昂代價。
人類既是社會群體,也是自然群體,須臾離不開陽光、空氣、水分、土地等生命新陳代謝所不可缺少的自然資源。所以,人類必須同時處理好自身之間的社會關系以及與萬物之間的自然關系。可是,自16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后期向資本主義演進開始,在幾百年的工業化過程中,這兩種關系不僅沒有處理好,反而逐步惡化。且不說人與人、國與國為爭奪市場資源等經濟利益的激烈沖突頻仍,至今沒有平復,就是與自然界的關系也因為掠奪性地開采和濫用各種自然資源而遭到嚴重破壞,使人類不斷遭受大自然的報復。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環境污染,直接損害人類身體健康。化石能源的大規模開采和不當使用,造成粉塵飛揚、煙霧彌漫、毒氣熏天、污水橫流,引發各種疾病。19世紀40年代恩格斯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一書中就說,當時英國的城市“被煤煙熏得黑黑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滯的,而且發出臭味”。法國的芒圖在記述英國大工業初期概況的《十八世紀產業革命》一書中也說,英國大工業城市有著許多工廠發出的嗡嗡聲音,并被煙霧熏得漆黑。直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國家還多次出現經久不散的大毒霧,有時導致數千人死亡。二是氣候變壞,間接損害人類身體健康。化石能源在使用中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使全球氣溫升高,不時出現酷熱嚴寒、大旱大澇等自然災害,造成嚴重后果。如,加速極地冰原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沒島嶼和低洼陸地,南太平洋有些小島就已岌岌可危;加速病蟲害繁殖蔓延和一些野生動植物滅絕,據報道,2007年歐美多國大批蜜蜂死亡或失蹤;氣候變化造成稻谷、小麥等農作物減產;等等。
無限制地破壞生態環境,對于人類來說無異于自掘墳墓。在自然界的萬物中,就是小小的蜜蜂也與人類的命運攸關。愛因斯坦就曾說,如果蜜蜂在地球上消失,人類也將會在4年左右全部消亡。因此,人類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識和遠見。
按條件依次向中碳、低碳目標邁進
二氧化碳本是有益氣體,森林等植物進行光合作用有賴于它,人類生活中需要的碳水化合物也離不開它,只是超過需要量才有害。工業化時代也是煤鐵時代。煤是工業的食糧,鐵是工業的骨骼,它們對工業化起過巨大作用。特別是煤,沒有煤就沒有巨量的能源和鐵,也就沒有機器大工業。后來,石油對現代化的作用又超過了煤。可到了現代,石油和煤大量使用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到了讓人類忍無可忍的地步。于是,發展低碳經濟就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節能減排人人有責,這是沒有異議的。但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愿望與現實是有距離的,只能依各國情況分類分步向前走。
發達國家應義不容辭地實行低碳經濟。歐美多數已實現工業化的國家都經歷了一二百年的工業發展歷史,再加上后工業化時期,時間就更長。也就是說,這些國家是世界歷史上排放溫室氣體最早、累計排放量最大的國家。它們現在經濟科技發達,社會福利水平高,理應承擔率先實行低碳經濟的義務,并在研發新能源和捕儲碳氣方面為世界多作貢獻。
發展中國家能承諾實行低碳經濟的,應當給予歡迎、鼓勵和幫助;實際上還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允許其在一定時限內先實行中碳經濟。比如,可以先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30%—40%。當然,中碳經濟與低碳經濟的標準還有待能源與環保專家作出科學界定。現在,人口占世界總人口80%以上的國家特別是中國、印度這樣的人口大國,還處在工業化過程中,即使有實行低碳經濟的熱切愿望,但要與發達國家同標同步進行,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因噎廢食,為了低碳而減緩甚至放棄工業化。馬克思說得對,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本身運動的自然規律,它“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但是它能縮短和減輕分娩的痛苦”。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中沒有給發展中國家分配減排任務,應該說是尊重現實、通情達理的。發展中國家若能先實現中碳經濟,無疑也是一個大進步。發展中國家要達到中碳經濟水平,估計與發達國家實現低碳經濟的時間大體相當。
我國2006年開始實施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就明確提出“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并采取了扎實有效的行動。2009年11月又公布新的減排目標: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我國減排的決心和力度在發展中國家起到了引領作用。
我國應走工業化和碳減排兼得的道路
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中認定,我國當時的年排放二氧化碳為28.33億噸,人均2.3噸。總量分別只及美國54.1億噸的53%,歐盟31.71億噸的89%;人均分別只及美國20.93噸的11%,歐盟8.5噸的27%。10多年后,我國因工業化加速推進,排放量增加是必然的,但人均排放量依然很低。面對全球氣候變化,一些發達國家可以慷慨陳詞,但既不愿為歷史上的高排放負責,又不愿因為實行低碳經濟而限制自己的發展;既不愿慷慨解囊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又想把更大的責任往發展中國家頭上推。鑒于此,中國既要加快現代化建設,又要對世界負責,就應堅持走自己的路。一方面,繼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工業化步伐,決不能半途而廢;另一方面,認真履行減排目標的承諾,開展全民參與的生產和生活兩大消費領域的節能減排活動,盡量“縮短和減輕分娩的痛苦”,穩步向低碳經濟目標邁進,卓有成效地恢復和培育綠色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