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位于我國北疆內蒙古自治區豐富的煤炭、電力、天然氣等能源資源優勢難以更充分地轉化為經濟優勢,而擁有資金、技術、市場優勢的南方地區卻又很難得到這些急需的資源能源,如今這種尷尬局面有望改變。8月20日,內蒙古與浙江省在呼和浩特市簽署了兩省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蒙浙兩省區優勢互補,開展能源化工等領域合作拉開序幕。
根據協議,兩省區將按照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共同建立煤礦、電廠、輸電通道、能源市場“四位一體”的能源合作新模式,共建輸往浙江的商品煤、電、氣基地,開展煤化工及新能源開發等領域的合作;鼓勵浙江企業將內蒙古作為產業轉移重點地區之一,為落地企業提供便利條件,適時在內蒙古建設浙江產業園區;積極開展重大科研攻關合作,支持和鼓勵雙方科研單位聯合創辦高科技實體;內蒙古將為浙江省企業拓展俄羅斯、蒙古國及東歐、中亞市場提供邊檢、檢驗檢疫、海關等方面的便利條件,浙江省將推動本省企業來內蒙古投資設廠,發展口岸加工貿易,共同建設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并為金融機構赴對方設立分支機構提供高效服務。雙方將在平等協商、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建立更加緊密的全面戰略合作關系,形成務實合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據悉,下一步,雙方還就建設內蒙古滿洲里—浙江對俄產業貿易園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論證,促進浙江加工及貿易優勢與滿洲里及周邊區域能源資源優勢的發揮,為內蒙古和浙江省拓展經濟發展空間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