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通訊員 劉雅)3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對進口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VIN)實施入境驗證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對進口機動車實施車輛識別代號入境驗證管理。
《公告》明確規定,進口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道路車輛識別代號(VIN)》的要求。對VIN不符合上述標準的進口機動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將禁止其進口,公安機關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國家特殊需要并經批準及常駐我國的境外人員、我國駐外使領館人員自帶的除外。
公告要求,為方便進口機動車產品報檢通關,在進口前,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CCC證書)的持有人或其授權人可向簽發CCC證書的認證機構提交擬進口的全部機動車VIN和相關結構參數資料進行備案,認證機構對上述資料進行核對、整理后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及國家認監委,以便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口機動車產品的VIN進行入境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