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新開辦的農藥企業核準資金最低要求,進一步提高了新核準農藥企業的門檻。《通知》規定,自3月1起,原藥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投資規模不低于5000萬元(不含土地使用費),其中環保投資不低于投資規模的15%;制劑(加工、復配)(包括鼠藥、衛生用藥)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投資規模不低于2000萬元(不含土地使用費),環保投資應不低于投資規模的8%;不再受理分裝企業、乳油和微乳劑制劑加工企業核準;制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產能須重新核準。同時,發改委還發布了《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考核要點(修訂)》。規定農藥企業更名、搬遷參照延續核準考核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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