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從1997年沁南棗園第1口煤層氣井算起,國內煤層氣勘探開發已有15年。發展至今,既不大亦不強,大規模商業化利用時代無日可期。
我國2000米以淺的煤層氣資源量約為36.81萬億立方米。煤層氣抽采利用開發既有利于煤炭安全治理,又益于國家能源結構調整。在安全效益和節能減排的雙重激勵下,國家層面支持煤層氣大發展,并出臺包括財政補貼、增值稅先征后返等一系列政策。
國家十二五規劃、能源十二五規劃等政府文件反復提出,“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
這一廂政策旗幟飄揚,另一廂卻令政策支持者黯然神傷。“產量少、利用率低、勘探投入不足、產業發展低于預期”,這是煤層氣產業發展的現狀。
至于其背后緣由,從宏觀層面看,行業管理體制、技術瓶頸、政策激勵不足是煤層氣發展必須要逾越的障礙。
在上述三個問題中,行業管理體制問題排在首位。管理體制的癥結集中在資源壟斷、礦權管理重疊、下游價格及管輸體制不暢。這些問題涵蓋產業上下游。
上游煤炭與煤層氣礦權重疊,且并未建立詳盡、完善的協調方案。煤層氣十二五規劃提出原則性的協調機制,即煤炭建設規劃五年內需要建設的,調整煤層氣礦業權范圍,保證煤炭開采需要;煤炭遠景開發區實行“先采氣后采煤”。
但是具體如何落地,仍是靠企業之間的協調和談判。由于礦權重疊帶來的沖突不斷,央地之間矛盾在所難免。筆者了解到,煤層氣標桿企業中聯煤煤層氣有限公司(下稱“中聯煤”)山西潘莊項目便曾發生暴力沖突。
在煤層氣資源配置上,目前中央企業中石油、中石化、中聯煤,地方煤層氣企業有藍焰煤層氣公司、河南煤層氣公司等,煤層氣開發力量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甚至,有些區塊煤層氣礦權與油氣礦權重疊,存在“圈占”資源、投入不足的狀況。
在下游銷售環節,天然氣管網自然壟斷、國家管制天然氣價格,煤層氣銷售市場打不開。另外,在用地、項目審批、苛捐雜稅征收等沉疴也積壓在企業頭上。
技術上的瓶頸則體現在,現有勘探開發技術不能適應復雜地質條件,鉆井、壓裂等技術裝備水平低,低階煤和高應力區煤層氣開發等關鍵技術有待研發。
受技術所限,煤層氣開采和利用水平低。2012年全國煤層氣利用率為41.53%,井下瓦斯抽采利用只有32%,剩余煤層氣資源只能排空處理。
在國家政策方面,對應如上問題,行業內部呼吁最多的是提高財政補貼標準、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煤礦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組建國家煤層氣專業化公司。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微觀層面,煤層氣開發企業應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落實國家戰略安排。
1月17日,本報刊登《中國煤層氣之殤》一文,披露中聯煤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虛增工程量、違規招標等問題。管中窺豹,從微觀層面可見煤層氣難成大器的原因。
中聯煤在過去的16年間,經過5次股權變更,8次領導班子調整。由于股權調整、人事變動,中聯煤內部矛盾開始影響生產經營,2012年無論勘探投資、還是開發投入均低于計劃。
同期,經營管理滑坡嚴重。在中煤集團、中海油聯合審計報告中指出,2011年6~7月,中聯煤分三筆向中信銀行、農業銀行借款1.4億元,8~9月歸還借款本金1.4億元,支付利息102.49萬元。這三筆借款經總經理、總會計師和財務部經理簽字后辦理,沒有通過集體決策程序。
按照國務院“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中央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做出決定。而中聯煤恰恰未按照制度操作。
中聯煤是一個樣本,16年來一如煤層氣產業未成大器。所謂大器晚成,我們希望煤層氣產業發展至少跟上國內能源結構調整步伐、跟上能源消費需求、跟上PM2.5擴散的速度,不要讓決策者和消費者等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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