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勢一
我國煤炭企業擁有煤礦開發建設能力,包括大型露天礦、超千米深部井工礦(立井、斜井、平硐)的開發建設經驗和技術裝備實力。
優勢二
我國煤炭企業擁有組織大中小各類現代化礦井安全高效生產的能力,包括能夠掌握運用世界領先的高度自動化、智能化采掘通運技術裝備進行生產,無人工作面也在試驗中。
優勢三
我國擁有高中低端煤機制造能力,特別是大型露天礦、千萬噸井工礦的生產裝備和安全監控裝備、調度通信裝備、辦公自動化裝備等目前已幾乎全部實現國產化。
優勢四
我國煤炭企業已完全擁有煤炭洗選加工的強大能力,包括煤炭洗選裝備制造能夠國產化,并有能力組織大型洗選廠的建設與生產。
優勢五
我國煤炭企業已掌握煤基產業鏈的綜合開發能力,特別是擁有大型煤電、煤化工、煤電鋁和鐵路、港口、物流、房地產等建設、生產的技術與管理水平,具有煤基產業鏈結構集群開發建設和組織運營的強大實力。
優勢六
我國煤炭企業擁有“走出去”國際化運營的能力和基礎條件,已初步積累了去國外進行煤炭開發和商貿的經驗,擁有各類煤礦的管理經驗和建設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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