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月27日雙方新達成的協議,自2008年上半年起,土對俄天然氣出口價格將比目前提高30%,達到130美元/千方,而自2008年下半年起,該價格將繼續上漲至150美元/千方,全年將向俄出口天然氣500億方;自2009年起,將按照國際通行的價格計算公式確定對俄天然氣出口價,并根據國際能源市場行情定期進行調整,2009年出口量同為500億方。
在解釋上調出口氣價的原因時,別強調,首先是出于維護土國自身利益的考慮。他說,“提高出口氣價并不是土政府的最終目的,而是對當前市場行情的客觀評估,是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對方利益原則基礎上做出的負責任的、經過周密考慮的決定。”
而在談及新達成協議的重要意義時,別表示,“開展能源領域的廣泛合作對實現土國民經濟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在對外合作中,應堅定不移地走市場化道路。一系列互利項目的實施必將促進土本國油氣行業發展,保證國家穩定、充足的外匯收入。而這些收入將首先被用于各項社會公用事業,以進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