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3月16日訊
3月15日,記者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該省將嚴格控制高耗電企業準入門檻,限制高耗電項目的用電負荷,按照先審核、再報裝、最后供電的程序,進一步優化供電方式,提高用電效率。
據介紹,對涉及煤炭、焦炭、鋼鐵、電解鋁、電石、鐵合金、水泥、化工等行業新增的用電項目,容量在1萬KVA以上的(含1萬KVA),由用戶向所在市經信委提出申請,報山西省經信委審核同意后,電網企業方可辦理報裝供電手續;容量在1萬KVA以下、1000KVA以上的(含1000KVA),由用戶向所在縣(區、市)經信局提出申請,報市經信委審核同意后,電網企業方可辦理報裝供電手續;容量在1000KVA以下的,由縣(區、市)經信局參照以上程序審核;其他行業新增用電項目,容量在3萬KVA以上的(含3萬KVA),由省經信委審核;容量在3萬KVA以下的,由市經信委審核。新增用電項目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執行產業政策、建設審批手續、節電措施、負荷控制手段和用電特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