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步伐正在不斷加快,在推出滬港通后,商品期貨市場對外開放也有望取得實質性進展。證監會近日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是多種大宗商品的生產國、消費國和貿易國。證監會認為,滿足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服務,有必要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我國期貨市場交易,以提高我國期貨市場的國際化程度和定價能力。
《辦法》共35條,具體包括四方面的主要內容:一是擴大我國期貨市場參與主體,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二是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提供了多種參與模式。三是規范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涉及的主要業務環節,包括開戶、運營、結算、保證金收取及存管要求、大戶報告、強行平倉、違約處理、糾紛調解處理等。四是規定了對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違法違規查處和跨境執法等監督管理職責。
根據《辦法》,境外交易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業務需要,選擇通過以下模式參與:通過境內期貨公司或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符合條件的境外交易者經期貨交易所批準,可以直接在期貨交易所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辦法》規定了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即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持倉達到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準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境外交易者未報告的,受托交易的期貨公司、境外經紀機構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
原油期貨是證監會確定的第一個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期貨交易的特定品種。去年12月初,證監會已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上期所”)在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
證監會還指出,從我國商品現貨和期貨市場的發展實際出發,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統籌考慮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進程、實體企業及金融機構參與程度,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能力等諸多因素,穩步有序推進期貨品種的國際化步伐。
我國作為世界第四大石油生產國、第二大石油消費國和進口國,石油對外依存度接近60%。上海期貨交易所負責人對記者稱,目前國內原油與成品油定價不得不被動、單向依賴境外市場價格,使得國際地緣政治風險和油價波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影響巨大。因此我國推出原油期貨將有利于形成反映中國石油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準價格體系,通過市場優化石油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根據上期所規劃,中國原油期貨未來將發展成為能準確、客觀反映本地區供需關系的原油價格基準市場,并與歐美交易市場形成一個連續24小時交易的風險對沖機制,方便全球投資者有效、及時完成價格風險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為進一步與國際市場接軌,為商品期貨的對外開放做好準備工作,防止國內商品市場的隔夜跳空風險,夜盤交易也是2014年各大商品交易所努力的重點。
在2013年僅有6個期貨品種開啟夜盤交易,而2014年上市了17個品種,期貨夜盤品種的數量合計達到23個,占目前國內45個商品期貨品種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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