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挪威《上游在線》5月26日北京報道,路透社今天援引中國當?shù)孛襟w的話報道說,中國將從今年6月1日起對新疆地區(qū)的油氣銷售征收5%的資源稅,而對新疆地區(qū)的煤炭銷售征收2%至5%的資源稅。
中國此前曾說,為了把更多的收入返還給資源豐富的地區(qū),中國將在新疆開始資源稅改革。
建立在資源價格基礎上的新稅款水平將取代現(xiàn)有的征稅方法,現(xiàn)有的征稅標準為每噸原油產量為8至30元,每立方米天然氣產量的征稅標準為0.02元至.0.15元以及每噸煤的征稅標準為0.3元至5元。
業(yè)內分析人士認為,這項政策將有可能增加諸如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那樣的能源公司的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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