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一場沒有舉牌競價,完全通過電腦輸入、鼠標點擊、大屏幕實時顯示的排污權交易拍賣會在西安舉行。圖為陜西省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參與競買。(丁海濤 攝)
浙江嘉興不產揚名全國的螃蟹,但嘉興人敢于吃“螃蟹”的精神卻在環(huán)境管理上為全國趟出了一條新路。這就是排污權交易。
2007年11月10日,嘉興成立了我國首個正式的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
“從中心成立以來,來我們中心考察、學習的各地代表團就一直有增無減,媒體來采訪的也很多。”嘉興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無論是來考察的還是來采訪的,心里懷著的都是同樣的疑問:嘉興的排污權交易制度是怎樣建立起來?這個“螃蟹”吃得如何?
首次吃“螃蟹”是被逼的
嘉興初次試水排污權交易,是在2002年前后。當時只是局部試點,算是自愿進行的一種探索。但是由于各方面條件都不成熟,最后不了了之。
到了2006年,嘉興市政府再度將排污權交易提上議事日程。這次卻是被逼的。嘉興市環(huán)保部門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當時嘉興面臨的環(huán)保形勢非常嚴峻。長期粗放式的工業(yè)經濟增長方式,讓嘉興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十分突出。而這個時候,浙江省要求嘉興在“十一五”期間,兩項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每年分別減排3.5%和3.6%,遠遠高于國家的要求。
嘉興市政府發(fā)現,僅依靠罰款、限期治理等行政手段來抓減排,作用有限。因為即使所有企業(yè)都做到了達標排放,如果產業(yè)結構得不到有效調整,那么整個排污總量也難以有實質性下降。
嘉興市政府再一次把目光轉向了排污權交易。經過一年多的醞釀和反復修訂,2007年8月,《嘉興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試行)》、《嘉興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相繼推出;同年11月,嘉興市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掛牌成立。
按照《辦法》的規(guī)定,排污權交易的市場主體由3方面組成:一是排污權可轉讓方,指在完成污染物削減任務后,有多余指標可供排污權交易的市場主體;二是排污權需求方,指需要獲取向環(huán)境排放污染物許可權的市場主體(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無法按照政府規(guī)定減排或因減排代價過高而不愿減排的企業(yè));三是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
“此時,排污權對于企業(yè)來說,已不再是單純地向政府支付的行政費用,而是依法購得的一項經濟權利,也是企業(yè)的一筆無形資產。如果企業(yè)通過節(jié)能減排降低了實際排污量,排污權指標出現贏余,那么贏余部分既可以留作備用,也可以通過交易中心出售,從而轉化為有形資產;反之,如果企業(yè)的排污量超出了排污權指標,企業(yè)就需要支付更高的代價,從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指標。這就迫使企業(yè)不得不從內部加強環(huán)保治理,或者主動淘汰高污染產品,以努力削減排污量,降低治污的成本。”嘉興市環(huán)保局副局長沈躍平對記者說。
去年9月23日,嘉興南湖區(qū)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舉行第二次排污權指標拍賣會,拍賣的排污權指標由嘉興市中法金屬表面有限公司通過技術改造提高廢水回用率而來。 (翁國娟 提供)
吃“螃蟹”先易后難
2007年11月10日,就在嘉興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掛牌的那天,嘉興匯源紡織染整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顧建明坐在了簽約臺上,向交易中心出售了他們幾年來通過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所“節(jié)余”的50噸COD排放指標。他們是第一個受益者。
受益者固然對新規(guī)拍手稱快,但是中外合資企業(yè)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卻是有些“不幸”,因為他們撞上了排污權新規(guī)實施的“第一槍”。公司投資9900萬美元準備上馬年產12萬噸丙烯及副產品的項目。按照規(guī)定,需要購買400余噸二氧化硫、近37噸COD的排污權,交易總額高達1080萬元(迄今為止這仍然是嘉興市交易中心最大的一筆交易)。對于美福來說,突然多出了這么大的一筆開支,自然是很難接受的。但最終美福發(fā)現別無選擇。
“當時我們地也買了,其他前期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總不能因為這筆錢就把項目取消吧?”美福副總經理余偉今天談起當時的情形,仍然難掩心中的無奈,“排污權交易本身是一個好的制度,但我們覺得不公平。”
余偉所說的“不公平”,指的是排污權交易辦法中新老企業(yè)之間的不對等。
據記者了解,當時嘉興市為了盡快推出排污權交易新規(guī),繞過了老企業(yè)初始排污權的分配及有償使用這個難題,而把重點放在了新增排污量這個比較容易控制的指標上:以2007年11月1日為分界線,之前企業(yè)已經無償取得的排放指標予以確認,扣除其應承擔的減排任務之外的多余部分,可以參與二級市場的交易;之后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新增排污權,必須從交易中心購買。
對此,沈躍平解釋說:“根據我們的估算,當時如果在嘉興市幾萬家企業(yè)中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時間,而嘉興市亟待改善的環(huán)境質量已經不容許我們再等待了。我們必須先開展交易,將現有排污單位的有償使用的難題移到后面去解決。”
2009年,嘉興市經過充分準備啟動了老企業(yè)初始排污權核定和分配工作,2600多家重點工業(yè)污染源的初始排污量被重新核定并進行了公示。今年5月25日,《嘉興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辦法(試行)》公開發(fā)布,規(guī)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yè)核定的初始排污權實行有償使用。
從此,老企業(yè)也告別了無償使用排污權的歷史。
吃“螃蟹”效果立竿見影
幾年下來,嘉興市的排污權交易經過不斷調整和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迄今為止,嘉興排污權交易中心已辦理了1000多筆業(yè)務,交易金額接近2億元。隨著排污權交易不斷被推向深入,這種環(huán)境管理機制已顯示出其與生俱來的魅力。
從排污權交易在全市推行的第二年即2008年開始,嘉興市各項生態(tài)環(huán)境指標呈現出持續(xù)好轉,環(huán)境質量明顯改善。有環(huán)保局提供的環(huán)境監(jiān)測記錄為證:2008年,市區(qū)空氣優(yōu)良天數達95%,高出全省地級城市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比上年增加36天。2009年嘉興市環(huán)境質量公報也顯示,當地劣Ⅴ類水比2007年下降了25%,氨氮、總磷等污染物指數均呈下降趨勢。2009年上半年市環(huán)保局的一份報告顯示,全市開展中水回用項目40多個,減少COD排放638.6噸;通過加強管網建設提高7家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收集率,新增COD削減量3240.9噸;實施9家熱電企業(yè)脫硫工程和1家非電企業(yè)鍋爐脫硫工程建設,新增二氧化硫削減量5802.5噸。
記者在嘉興采訪時看到,今年嘉興南湖的水,比起兩年前顯然清澈了許多,而秀洲區(qū)那些曾經泛著臭味的內河黑水,在兩岸拂堤楊柳的掩映下,也悄然恢復了它自然的顏色。
與此同時,產業(yè)結構調整也取得了明顯進展。2009年,嘉興市新上建設項目中,重污染行業(yè)項目數量比2007年下降了20%。
“最近公司因為要上新項目,花了近30萬元,向交易中心申購了6噸多的COD排放權。”浙江三江化工責任有限公司環(huán)保主管陳偉標告訴記者,“排污權交易對于企業(yè)的觸動是顯而易見的,為了減少排污權的費用支出,這次我們三江新上項目的大部分排污指標,是通過對老裝置進行改造和產品結構進行調整節(jié)余出來的。”
敢吃“螃蟹”卻難解尷尬
嘉興市首吃排污權交易的“螃蟹”是吃出滋味來了,可是,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這其中的障礙和尷尬卻不是嘉興能解決得了的。
首先,是排污權交易的合法性問題。有專家告訴記者,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針對排污權交易的法律法規(guī)出臺。因此,排污權名義上屬于企業(yè)的經濟權利,但實際上并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撐,各地在實施排污權交易時缺乏統(tǒng)一規(guī)范,暗箱操作的空間很大,不僅有可能造成新的區(qū)域不平等,也完全有可能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對于排污權的合法性,身為環(huán)保局領導的沈躍平同樣充滿了困惑:“排污權是不是一種商品,能否交易,法律上的認定目前還很欠缺。”
其次,是排污權二級市場的交易并不活躍。據記者了解,嘉興市已經完成的交易中,企業(yè)之間的交易少之又少。原因是多重的,一方面,近年來嘉興地區(qū)的減排任務十分繁重,企業(yè)可供參與交易的排污權余量本身就十分稀缺;另一方面,由于對排污權未來價值普遍持上升預期,企業(yè)懷有惜售心理。因此,即使是在交易額位居全國首位的嘉興,企業(yè)參與交易作為賣方的機會也并不多。但是如果二級市場不能被激活,排污權交易就永遠無法擺脫行政主導的濃厚色彩。
“如果排污權是企業(yè)的資產,那么買賣的自主權就應該掌握在企業(yè)的手里,但現實根本不是如此。能否出售,價格多少,買家是誰,企業(yè)基本上沒有什么發(fā)言權。”嘉興的一位企業(yè)主說。
“我覺得當前最重要的首先是國家應盡快立法,明確排污權交易的法律地位,對交易范圍和交易方式作出明確規(guī)定,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體系。其次,政府還需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排污監(jiān)測信息系統(tǒng)。只有對企業(yè)的實際排污量有準確的監(jiān)測,才能科學地制訂排污權指標,才能確保排污權分配的公平性,這是排污權交易制度能否實施的基礎。”浙江省排污權交易和儲備中心副主任馮元群這樣認為。
2009年3月4日,浙江省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啟動儀式在杭州舉行。圖為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右二)為排污權交易中心授牌。 (翁國娟 提供)